【職場,不是照亮別人燃燒殆盡,死而後已】
曾經我在社福機構工作,那時候熱情、想幫助別人,幾年下來,我發現自己負能量滿點,看穿了很多人與人說謊的假像。
34歲那年,選擇放下過往的輝煌跟對其他人的責任,更需要莫大的決心還有勇氣,重點是我根本無法向任何人保證說離開後的我會過得更好,只是不離開的感覺就快要從地獄墜落。
幾年過去了,我成為一個成功的部落客,最近演講結束時,台下某一個觀眾跟我說「有人說你很有魅力嗎?」
過去的我,一定會不好意思說你抬舉了,現在我卻很又自信的說,我站在台上就一定是要閃閃發光,能帶給別人期待跟希望,是我最驕傲的選擇。
的確,沒做專案經理的日子,曾經我也懷疑自己能做好旅人這個職位嗎?或許,沒有人能為我打任何分數,不過從心底你知道自己喜不喜歡眼前的自己。
#以前我只想照亮別人燃燒自己 #現在我覺得把自己做好就能照亮別人